12月1日,杭州市政府官网公布《杭州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了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价格管理、上市交易等相关内容。
《管理办法》明确,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销售基准价按同地段、同类型商品住房市场价格合理优惠后确定。单套销售价格按照销售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确定,在售房阶段向社会公布。划拨土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购房家庭可根据支付能力在50%-80%范围内选择产权份额比例,按照单套销售价格对应的不同比例支付购房款。出让土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购房家庭产权份额为土地出让时已确定的份额比例,按照单套销售价格对应的产权比例支付购房款。
在申请供应上,《管理办法》规定,对于市区户籍购房家庭申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需同时满足:主申请人具有一定年限以上市区户籍;购房家庭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且定年限内在市区无房;单身申请人需年满30周岁;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于非市区户籍购房家庭申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需同时满足:主申请人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主申请人申请前在市区累计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一定年限;购房家庭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且一定年限内在市区无房;单身申请人需年满30周岁;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上市交易方面,《管理办法》明确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购房家庭取得不动产权证满10年的,可将其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份额上市交易。代持机构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权;代持机构放弃优先购买权后,购房家庭方可向他人转让。购房家庭按照其产权份额获得转让总价款的相应部分。转让后,住房性质转为商品住房,土地性质由划拨调整为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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