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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网约房治安管理规定(试行)》将于4月1日起施行

当前位置:金融情报局网>房产 > 正文  2021-03-15 16:40:56 来源:中国新闻网

据江苏省公安厅15日消息,为加强和规范网约房治安管理,促进网约房经济健康有序发展,该省日出台《江苏省网约房治安管理规定(试行)》(下简称《规定》),并确定于4月1日起施行。

借着共享经济的热度,房屋共享成为潮流。动动手指订房、刷脸直接入住……便捷实惠的网约房成为越来越多年轻人外出旅游新选择。但作为新兴业态,随着网约房数量日渐增多,违规经营、从事非法活动等风险隐患也不断增长。

对此,江苏作出一系列严格规定,整治网约房的“死角盲区”:例如,入住人员需实名登记、未满十六岁需监护人委托或陪同入住、提供统一信息服务台等。

《规定》明确,网约房是指通过互联网电商台发布房源、接受预定,按日或者按小时提供住宿服务的城乡居民住房以及依法依规可提供住宿的其他场所。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和派出所应当对网约房电商台发布的房源信息进行抽查,并适时对网约房经营情况开展现场检查,发现有违法行为的,依法及时处理。

对于网约房的从业安全标准,江苏作出明确规范。

《规定》明确,从事网约房经营,房屋应当符合建筑、消防、治安等安全要求,有必要的财物保管和治安防范设施,有根据需要配置的身份证件识别、治安信息采集传输设备,经营者对网约房有合法使用权,知晓旅馆业治安管理相关法律规定。

此外,对违法建筑或者地下空间、移动或者临时建筑物、厨卫间、阳台、过道等改造空间,明确不得用作网约房经营。

值得关注的是,江苏对网约房经营者、入住人员、电商台均强化了监督管理。

《规定》要求,网约房经营者在向电商台申请上线经营前,应当向公安机关登记,并就信息真实作出承诺。

实名制入住从线下开始覆盖线上住宿场所。《规定》要求,网约房经营者、提供入住人员信息登记服务的网约房电商台应当核验登记入住人员有效身份信息,不得向未提供合法有效身份证明的人提供住宿服务。

此外,江苏要求各网约房经营台在接纳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住宿时,应当确认有父母、其他监护人或者监护人委托的其他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陪同,或者采取其他必要安全保护措施。

《规定》还特别强调了网约房电商台对网约房源条件核验、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配合公安机关执法管理等责任。(杨颜慈)

关键词: 网约房治安管理 死角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