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情报局网

民法典关于房子的新规,买房之前理清楚!

当前位置:金融情报局网>房产 > 正文  2020-11-25 15:25:38 来源:中广音乐汇

如今很多年轻人拼搏奋斗,就是想买上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在那些大城市里有一块真正属于自己的空间,不过现在房价高昂,买房就会成为一笔十分巨大的支出,耗尽自己一生的积蓄。所以买房一定要搞清楚最新的法律规定,避免踩雷。

将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中就对房产买卖相关的法律做了重大修改,可能会对房价、购房意愿以及购房风险产生重大影响。接下来就一起来看看吧!

一、买房前要搞清楚房屋是否设有居住权,有则不能购买

现在的房租都还没有设置居住权,不过等到明年1月1日,居住权制度将正式实施。到那时,房屋所有权人就可以去不动产局,在自己的房产上为亲人甚至保姆设置居住权,让他们的生活居住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你要购房的话,就要注意了,不要买设有居住权的房屋。法律规定: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

这就是说,不管一套房屋是被出售了、被抵押了、还是被拍卖了,只要居住权合同约定的居住时间还在继续,那就不影响居住权人继续居住和使用这套房屋,你虽然买了房,但还是不能住,不能租,所以一定要警惕。

二、买房避开中介,想省钱“跳单”,难!

虽说现在买房的中介费确实有点贵,一般是按房价的2%收取,但该给的还是得要给。现在很多人买房时都很气愤:中介不过动动嘴皮,就在中间拿了这么多钱。于是有人在经中介介绍后,与房主取得联系,却在后来交易时又避开中介,偷偷和房东联系,私下交易,借此来省下一笔中介费。这样的事情到2021年就会被明确的法律制裁了。

举个例子,2021年,老王看好房后,趁中介不注意,悄悄地给房东塞了张小纸条,留下了自己电话,想绕开中介,省下一大笔中介费。可是没想到中介竟然一纸诉状将老王和原房东一起告上了法庭,要求支付45000元中介费。最终法院也支持了中介的诉请。

这是为何呢?根据最新法律规定:

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所以说,大家买房找中介,那就还是要老老实实给中介费,房产中介就是卖各种房源信息的,而信息一直都是一种非常有价值的商品。不过如果你完全是凭自己的渠道联系上房源的,那就不用管什么中介了。

关键词: 民法典 房子新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