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张建)
今天(4月1日),新京报记者从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石家庄发布《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业务管理防范化化解风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全市范围内统一暂停发放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该通知明确,自4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仅限于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不得向购买家庭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在石家庄市内五区暂停发放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基础上,全市范围内统一暂停发放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对离婚一年内的借款申请人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名下无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市区第二套自住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名下有房的,视为是购买家庭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等。
对此,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该类公积金政策收紧是符合预期的,基本上是因为各地公积金资源不足而做出类似“惜贷”调控。新政中提到,贷款对象限定于首套和二套购房,而对于三套购房进行了限制,这其实也主要是照顾了刚需和改善型需求。
在严跃进看来,此次对于公积金异地贷款的调控,实际上是不允许石家庄就业的人到其他城市用公积金贷款购房,此举为避免导致公积金可贷资金越来越少的现象出现,更主要是保障在石家庄本地的购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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