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照片成为多套房源共用的“实景”、相同房源价格相差数十万元、10个房源半数是假的……一些房产中介通过发布虚假房源、伪造房屋交易价格等方式,诱导购房者、租房者上钩。记者调查发现,房产中介发布虚假信息的现象在许多房产信息平台上存在,扰乱了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亟待加强规范管理。
记者近日在山东济南等地调查发现,房产中介发布虚假房源的现象普遍。这些虚假房源往往具有“高性价比”,有的与正常房屋售价或租金偏离20%以上,有的“装修豪华”其实根本不存在,却被中介明目张胆地挂在房产信息发布平台上。
“你看到位置优越、精装修、价格又十分优惠的房源,基本都不可能看得了房,都是假的。”济南市民李飞说。他告诉记者,最近他想在济南历下区租一套房子,看了多个平台发布的信息,筛选出一批中意的房源,但最后都被虚假房源“套路”,“这个现象普遍存在,不只在一家平台”。
“为何要发布虚假房源?”记者问。
“为的是先用‘条件好’‘价格低’的假房源把客户吸引过来,获得客户的电话和微信后,可以精准推销位置、价格相近的房源。”一位中介人士说,行业内都这样,他不这样做很难吸引到客户。
记者调查了解到,在诸多平台上,房产中介经纪人不仅会以自身名义发布房源信息,有时还会假冒个人卖家,以“个人房源”名义发布信息,诱使购房者、租房者打电话咨询。“被发现是假的也不要紧,要紧的是拿到这些人的电话号码。”一位赵姓业内人士说。
多位市民表示,不敢轻易拨打网络上中介机构的电话进行咨询,否则会经常接到各类房产机构的电话。“不仅有二手房中介,还有推销新房的,甚至有询问是否需要办理贷款的,有时一天能接十几个电话。”李飞对此非常烦恼。
除了吸引客户、获取电话外,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发布虚假的价格信息还能起到引导市场价格、诱导客户尽快成交的作用。
房产中介虚假房源等问题在不少地区已成为房地产领域投诉的热点。据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日发布的一份文件,2018年仅房产经纪机构行为引发的投诉信访量占房屋交易信访总量的46.83%。
山东正之源律师事务所律师隋庆认为,《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同时部分房产中介人员将客户电话转卖等行为,也严重侵害了消费者权益。
“不能让网络平台成为虚假信息的集散地”,济南市房地产业协会秘书长李刚说,房产信息发布平台应强化审查义务,对发布虚假信息的中介机构和个人给予一定期限内禁止登录和发布信息的处罚。同时,平台若未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主管部门也应保护消费者权益,责令平台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 人民日报 》( 2019年03月21日 10 版)(记者袁军宝、邵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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