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管公积金“认房又认贷”?
客服人员称未接到相关通知
本报讯(记者 朱开云)3月18日,针对近期传言北京市国管公积金将于3月19日起执行“认房又认贷”的政策,北京青年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目前暂无调整,相关政策的发布将以官网为准。
北京市国管公积金服务热线人员也表示,目前尚未接到相关通知。
昨日北京青年报记者在国管公积金官网也未发现相关的政策发布。
国管公积金主要指中央国家机关及在京单位等国管单位的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以及中直公积金(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区别于市管公积金,国管公积金由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负责管理。
目前,北京市国管公积金执行的是“认房不认贷”的政策,即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仅核查购房人家庭(夫妻加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套数,只要房屋权属系统核实北京无房产信息,且公积金贷款结清满足一定期限后,即可按照首套贷款计算。
在2016年3月17日之后,北京商业贷款已要求“认房又认贷”;去年9月,北京公积金新政发布,市管公积金贷款也开始执行“认房又认贷”。
目前,只剩下国管公积金仍然是“认房不认贷”。
来源:北京青年报
关键词: 公积金
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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