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相关资料图)
发行费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鉴证报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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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3)第110A014713号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蓝谷)截至2023
年5月31日《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
项说明》。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并保证其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北汽蓝谷董事会的责
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北汽蓝谷董事会编制的《关于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
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合理确信上述《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不存在重大错报。在
审核工作中,我们结合北汽蓝谷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北汽蓝谷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23年5月31日的《关于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与实际情况相
符。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对截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止以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51 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
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 1,286,193,039 股,最终实际发行数量为 1,286,193,039 股,每
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7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金净额为人民币 6,030,361,519.14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
致同验字(2023)第 110C000222 号《验资报告》。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投项目情况
议,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使用
募集资金金额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
金总额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调整前拟使用募 调整后拟使用募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集资金投入金额 集资金投入金额
面向场景化产品的滑板平台开
发项目
调整前拟使用募 调整后拟使用募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集资金投入金额 集资金投入金额
合计 875,592.00 800,000.00 603,036.15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募投项目投资总
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了保障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本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募投项
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 2023 年 5 月
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 截至 2023 年 5 月 31 以募集资金置
序号 项目名称 集资金投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 换预先投入募
入金额 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投项目的金额
合计 603,036.15 20,190.55 20,190.55
注:因四舍五入原因导致数据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四、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为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进行,本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
付部分发行费用,截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
共计人民币 47.17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以自筹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金额
费用类别
资金预先支付金额(不含税) (不含税)
律师费用 47.17 47.17
合计 47.17 47.17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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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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